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工作的通知》和《南京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南财大学位字【2023】20号)的要求,在前期教师个人申报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定的基础上,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投票决定,以下人员初审评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何昭丽、唐保庆、万兴、张文勤
公示期对结果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反映,电话:86718230。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