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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返校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朱娟芳  来源:国际经贸学院   发表时间:2020/02/29 15:01:37   浏览:

本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针对性地做好教师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苏校防组﹝2020﹞26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返校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最关键阶段,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校园安全才能师生安全的责任意识,毫不松懈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的工作任务抓紧抓好,坚定不移把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落地。及时向本单位教职员工传达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做到疫情防控人人知晓、个个重视;加强对本单位教职员工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引导教职员工理性面对疫情防控,科学做到个人防护;全面、准确、及时掌握本单位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和行程动态,做到摸排工作全覆盖、无遗漏、底数清、情况明;继续完善好本单位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更多考虑实际困难,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和应对措施。

二、扎实推进线上教学工作

“停课不停教、不停学”,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原定教学计划,扎实推进线上教学工作。教师要及时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自主学习习惯,注重通过疫情防控这一鲜活教材,了解疫情知识、感受典型事迹,交流感悟想法,进一步加强学生的生命教育、信念教育、道德教育、责任教育、科学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要强化信息技术运用的学习,提高个人运用信息手段开展教学的能力,不断创新教学模式和方法,确保线上线下教学同质等效。有关单位要做好线上教学过程的监管和技术支撑服务。

三、有序开展教职员工返校工作

从现在起,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相关要求,配合学校有序开展教职员工的返校工作,为开学做好准备。但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四类教职工不得返校:一是非组织安排至今仍在湖北的教职工,一律推迟回江苏;二是目前仍在外省,回江苏前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教职工,一律暂时不返回;三是省内教职工在返宁前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教职工,一律暂不返宁;四是没有达到南京和学校疫情防控规定要求的教职工,一律不可返校。返校教职工要用手机扫描免费二维码(见附件),提供自己的行程查询,并作为开学返校的重要凭证之一。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着力解决教职员工返校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教职员工顺利返校。

南京财经大学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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