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贸学院社团申请场地及借用物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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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12/08 07:07:08 浏览:次
一、场地的申请
1、大活场地以及报告厅的申请:
(1)申请时间:正式活动前一个月;
(2)申请流程:在联系好社团部负责人的基础上,携带有关活动的材料(包括活动主题、活动内容、活动具体时间、需要的器材以及到场人员人数)至团总支工作办公室申请场地;
(3)反馈:在一周内社团负责人会收到反馈信息,若场地申请不成功,则进行新一轮申请。
2、外场场地申请:
(1)申请时间:提前一周及以上;
(2)申请流程:社团自行打印申请书,在联系好社团部负责人并通过审核的基础上,至团总支工作办公室,进行申请。
3、室外场地(操场、篮球场等)的申请:
注意点:室外场地无需申请,需要使用社团自行占用,如需接电,请至校体育部登记。
4、横幅申请:
(1)申请时间:提前一周及以上;
(2)申请流程:社团自行打印横幅申请书,在联系好社团部负责人并通过审核的基础上,至团总支工作办公室,进行申请。
二、假条的审批
1、参与活动无法正常参与课程的假条
(1)递交假条时间:提前三天及以上;
(2)流程:社团自行打印假条,在联系好社团部负责人并通过审核的基础上,至团总支工作办公室,进行审批。
三、物品的借用
(1)可借用的物品:可借用的物品包括凳子、帐篷、展板等;
(2)借用及归还流程:社团负责人在联系好社团部负责人并通过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登记,社团借用后及时归还,同时进行归还登记。
四、受理时间
每周三及周五中午12:40——13:40为受理时间段,非特殊情况不协助办理,请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