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资助工作》宣传动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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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10/12 20:18:08 浏览:次
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全面提高兵员征集质量,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制定了《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国家给予资助。2016年10月12日,南京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辅导员朱娟芳老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在专一101教室向大四年级的学生进行宣传动员会,以鼓励和动员我院毕业生特别是有志于投身军营、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的青年学生服义务兵役。
本次会议朱老师全面而详细地讲解了服义务兵役的学费资助问题,开头就向学生强调: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随后宣读了文件的具体内容:1、资助标准。从2014年7月1日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的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的标准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费标准低于12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凡是在2014年7月1日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的学生,按照新标准执行。补报往年的学生,按旧标准执行。2、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下载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后打印,在本月底前将纸质稿申请表以及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交到学生处。
她讲道: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可享受优惠政策,即享受优先政策、优待政策、大学毕业生可选拔为军官、优先选取为士官、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享受升学优惠政策、退役后享受就业安置优惠政策等等。
在随后的问答环节,许多学生纷纷提出自己问题与看法,在同学中间引起了较大的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