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14/10/31 11:23:35 浏览:次
关于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机关各党总支、党支部: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简称十八届四中全会)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会议强调,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党的中央全会上第一次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机关党委要求,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的精神,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传达好、学习好、贯彻好。要深刻领会《决定》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各项重大任务。要坚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从严治党的八项规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校发展和改革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继续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持续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学习《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结合起来。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及时将组织学习情况以新闻报道(电子稿)形式报至机关党委。报送邮箱:9119961045@njue.edu.cn。
中共南京财经大学机关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